昨天和一个朋友争论一个关于有理数的问题,根据有理数的定义:当 x 可以被表示为ab\frac {a}{b}ba (a∈\in∈Z,b∈\in∈Z,gcd(a,b)=1) 时,x为有理数.
我们在关于是否应该让gcd(a,b)=1上产生了分歧,我认为必须严格互质,但他认为只要值相同就能表示,望大佬指点